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 平均降幅达60.1%******
本报记者 张 敏
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经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本次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价格变化备受资本市场关注。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其中,阿兹夫定片医保支付价格为11.58元/片(3mg规格)。而阿兹夫定片用于治疗新冠的规格为1mg。根据药物差比价规则,新冠治疗药物阿兹夫定片降价约35%,医保支付价格由此前的270元/瓶(35片,1mg规格)降至175元/瓶左右。(备注:阿兹夫定片有2个适应症“HIV-1感染”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其中,“HIV-1感染”的挂网价为626.06元/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挂网价为270元/瓶)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从患者负担情况来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本次调整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900亿元。
中国药品价格
成为全球“洼地”
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
黄心宇介绍,五年来国家医保局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天价药进医保,依托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通过谈判准入等方式,大幅降低了新准入目录的药品价格,患者的负担明显减轻,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
“在诸多治疗领域,中国的药品价格由原来的‘高地’成为全球的‘洼地’,中国药品价格首次成为发达国家药品定价的参考。2018年至2022年,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分别为56.7%、60.7%、50.6%、61.7%、60.1%,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2022年我们又创新提出了竞价准入的办法,解决了部分非独家药品因为价格较高,不能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问题,引导企业以竞价的方式自主降低价格,换取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黄心宇介绍。
据初步统计,到2022年底,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累计报销达到3.6亿人次,医保基金累计支出1649亿元,平均报销比例达69%左右。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的因素,2019年至2022年的4年间,累计为患者减负超过4600亿元。
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中国药学会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晶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五年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惠民成效,其中基于药物经济性评价的价值购买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药品价值有两个核心要素构成,一个核心要素是患者的治疗结果。用了这个药之后,患者到底能得到什么样的健康收益,如何测量?第二个核心要素是药品在治疗的全生命周期下花费的医疗费用。因此,我们要最大化地提升患者的健康收益,最小化可能消耗的医疗费用。”吴晶向记者解释道,通过以相同或更低的成本获得更优健康产出的价值购买,药物经济性评价旨在基于证据判断如何把“钱用在刀刃上”。
多款明星产品无缘医保
医保基金要用在刀刃上
2022年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新冠口服药物、天价药CAR-T产品能否顺利进入备受市场关注。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将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2个药品通过谈判降价正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而辉瑞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因报价高,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
对此,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延续了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的临时报销政策,先行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此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政策。对于Paxlovid无缘进入医保目录,该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医保局已经展示出非常大的诚意,但是按照企业的报价计算,将对医保基金形成较大压力。”
除新冠口服药物外,天价药CAR-T疗法产品能否进入也是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焦点。
去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中,复星凯特定价达120万元的CAR-T疗法阿基仑赛备受市场关注,不过最后无缘医保目录。今年国产CAR-T产品已增至两款,分别是复星凯特的阿基仑赛注射液和药明巨诺的瑞基奥仑赛注射液。从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初审结果来看,只有药明巨诺的瑞基奥仑赛注射液进入名单。
1月18日,记者在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今年最终仍未有CAR-T疗法产品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高价药,目前主要指的是在我国年治疗费用超过100万的药品。高价药进入医保目录目前存在争议,我国的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其偿付水平有限,要考虑医保支付的公平性原则。所以医保费用支出一定要用在刀刃上。”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
创新药加速进入医保目录
多家公司发布“喜报”
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继续支持重点领域药品。
“本次共计24种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被纳入谈判,最终奥雷巴替尼等20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83.3%,高于整体的谈判成功率。本次目录新增的药品绝大部分都是5年内新上市的药品,其中有23个药品是2022年当年上市、当年被纳入目录。”黄心宇向记者介绍。
1月18日,再鼎医药、亚盛医药等多家公司发布“喜报”,公布自家创新产品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展。
谈及通过医保目录调整的方式促进我国创新药发展,吴晶向记者表示:“当我们强调以价值为基础的定价时,其实是在引导企业的研发方向。从药品结构来看,我国的仿制药居多,但创新药的数量在增加,政策在引导国内药物研发趋向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
“国家医保局践行以价值为基础的谈判理念,会用价格杠杆引导创新药企业瞄准最有价值的药。最有价值的药,即药品解决了过去药品解决不了的、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当创新药能实现这个目标,就可以获得较高的价格。所以药品价格根据价值来定,就使得很多企业转型去做创新药。”吴晶向记者表示。(证券日报)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