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2022年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经受住了考验******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1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外汇收支形势答记者问。2022年,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保持总体稳定,主要原因是什么?
王春英表示,2022年,受主要经济体“高通胀”“紧货币”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剧烈震荡,全球股票和债券指数大幅下跌,美元指数创二十年新高,欧元、日元、英镑等主要国际货币相继创下近二三十年来新低。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经受住了考验,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这主要得益于两大支撑因素,表现为两个“韧性增强”。
一方面,国内经济尤其是涉外经济发展韧性增强,国际收支稳健运行得到有力保障。首先,经常账户、直接投资等基础性国际收支顺差发挥了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主导作用。2022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07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最高值,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4%,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同时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体现了我国在产业链供应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也显示了稳外贸稳外资等政策举措效果。其次,外债结构总体优化,风险总体可控。近年来外债债务类型结构、币种结构以及期限结构都有所优化,存贷款等传统融资型外债调整幅度相对平稳。
另一方面,外汇市场韧性增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一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逐步增强,有助于及时释放外部压力,调节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更加明显。二是人民币在跨境使用中的占比不断提升,有助于降低跨境交易的货币错配风险。2022年,人民币收支在我国跨境收支中的占比接近50%,较2016年提升20多个百分点。三是市场主体主动管理汇率风险,更多开展套期保值操作,对汇率波动的适应性明显增强。2022年,企业外汇套保比例为24%,较2016年提升11个百分点。此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完善,为跨境资金平稳流动、外汇市场理性交易提供良性健康的市场环境。(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